售後服務

1.對於本公司進口產品提供維修保固,對於符合保固條件的產品提供免費維修、換貨和退貨服務。

2.自消費者收到產品之日起7日內,出現設備性能問題,一經確認,消費者可以選擇維修、換貨或者退貨。

3.使用者應按產品使用手冊正確操作使用,在保修期限內,出現設備性能問題,一經確認,本公司免費維修。

4.本保修卡請妥善保存,塗改無效,遺失恕不補發,要求保修服務時,未提供保修卡恕不提供檢修服務。

5.憑產品序號和保修卡享受保修服務,按購買日期起,車體各部件的保修期限如下:

  • ●電機馬達、控制器、充電器保固期為24個月。(從購買開立發票日起算)
  • ●電池正常使用無法充電、或是電量小於60%,可免費維修更換,保固期為24個月。(從購買開立發票日起算)
  • ●輪胎或消耗品及人為使用不當毀損或拆解改車均不屬於保固範圍內。
  • ●保固期內如需進行售後服務等業務,需支付貨品寄收往返運費。

6.保修期內,下列情況不屬於免費維修範圍,敬請注意:
 〈1〉車體記錄累計里程已超過2000km
 〈2〉未按使用說明書要求安裝或使用造成的任何損壞
 〈3〉產品序列號被刪除或更改
 〈4〉產品保修卡上的產品序列號條碼或型號與產品本身不符
 〈5〉產品經過非我公司官方授權人員拆裝或維修
 〈6〉不影響產品功能的自然磨損(包括外殼、把手、齒輪箱、輪胎的磨損等)
 〈7〉意外因素或使用不當導致產品損壞,如機械破壞、摔壞、撞擊、產品嚴重氧化等等
 〈8〉過載、騎過障礙(包括但不限於下台階、跌落等)、進行極限運動等造成的損壞
 〈9〉客戶發回返修途中由於拆解、運輸、裝卸所導致的損壞
 〈10〉火災、液體浸泡、凍結、地震等非正常儲存條件或不可抗力導致的任何損壞
 〈11〉包裝材料及各類技術資料等易損附件的損耗
 〈12〉其他非產品本身設計、技術、製造、品質等問題而導致的故障或損壞。

7.對超過保修期的故障產品,本公司提供有償維修服務。

8.本產品為運動休閒之用,非交通工具,嚴禁騎乘於一般道路上,請使用者注意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32-1條,「非屬汽車及動力機械範圍之動力載具、動力運動休閒器材或其他相類之動力器具,於道路上行駛或使用者,處行為人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,並禁止其行駛或使用。」